会员管理

邢台市建筑协会会费管理办法

编辑时间:2026-02-02 15:18:17      文章来源:本站

   根据国家发改委、民政部、财政部、国资委《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意见》(发改经体〔2017〕1999号)等文件要求,为进一步规范本会会费收取标准、使用和管理,保证本会工作正常开展,结合我会实际状况,特制定本会会员缴纳会费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。

  一、会费收取标准

  1、副会长单位:8000元/年

  2、理事单位: 6000 元/年

  3、会员单位:4000元/年

  二、会费缴纳时间和方式

  会员按年度缴纳会费。每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缴足当年会费。

  缴纳方式为支票、现金或汇入本会账户。

  户  名:邢台市建筑协会

  开户行:中国工商银行邢台市桥西支行

  帐  号:0406002209249071219

  三、会费开支范围

  协会会费必须用于为会员提供服务、开展章程规定的各项业务活动支出和协会专职工作人员 的工资福利、补助费用等。

   四、会费管理

   1.会费由秘书处负责收取及管理,并开具《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》。

   2.本会日常工作经费开支由秘书长审批,主要业务活动或项目由会长审批,重大活动或涉及     投资等重大项目由理事会集体决策。

   3.协会(商会)财务账目由专职会计负责,严格执行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,接受会      员大会、理事会、监事会和会员的质询和监督。

   4.财务收支情况由秘书处定期向会员大会报告,每年提交审计部门审计。

   5.对于无故连续2年不缴纳会费的会员,经理事会表决后取消会员资格并公布。

   6. 新入会的会员单位,自批准之日起缴纳当年会费。当年需要申报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的新     入会会员单位,应缴纳上年度及本年度两年的会费。

  本办法经2025年11月25日邢台市建筑协会第五届第五次理事会修订。